5 B 私人股份公司的成立、組織、運營和終止 股票是一種記名的、面值的、有價證券,體現了可以在發行股份公司中行使的會員權利。 公開運營的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以非物質形式生產。 台北會計事務所 高級官員的任命經有關人員接受後生效(執行聲明) 認購股份的邀請必須以適當的方式公佈(不必在商業公報上公佈,例如在報紙上公佈即可),其內容只能在指定的截止日期後更改認購股份邀請已通過但未成功。 審計 • 選舉公司機構,股東大會有權根據公司章程選舉機構。 (一)因犯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的人員,在免除與其犯罪記錄有關的不良法律後果之前,不得擔任商業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2) 成員(股東)明知或者在成員(股東)謹慎的情況下可能知道其決策明顯損害公司重大利益的,對由此造成的損害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 無法決定無合法繼承人的終止或轉變為其他經濟公司或公益公司。 (2) 適用於外國人參與經營的經濟公司的特別擔保和折扣可以由單獨的法律規定。 根據股份公司的經營形式,可以是私營的,也可以是公營的。 其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被視為公開經營的股份公司(nyrt.)。 台北 其股份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被視為私人有限公司 (zrt.)。 (1) 公司最高機構必須選舉公司審計師,任期固定,但不得超過五年。 監事任期不得短於選舉其之會員大會(股東大會)起至依會計法規定接受該會計年度之報告之會員大會(股東大會)止期間。 台北 獨立審計師報告的調查結果或拒絕根據會計法提供與公司報告相關的審計師條款不能成為召回公司審計師的理由。 (三)會員大會決定增資的決議,應當包括各會員募集股本的數額和股份存款、該會員在增資過程中提供的資金出資、增資方式和時間等內容。 (1)83 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會員可以不召開會議就會員會議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作出決定。 公司設立 第 141 條 (1)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主體。 (3)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企業部分可以根據配偶之間的合同或法院的最終判決,通過出售該部分企業在配偶之間進行分割。 現行法規的概念是,只有在成員責任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才為債權人提供這項權利是合理的,即,如果成員在轉變後的責任僅以其財務貢獻為限存在。 與這一原則有些相反的是,在經濟公司合併和分立的規則中,現行法律允許債權人有機會為各種形式的公司請求擔保,如果他們聲稱合併或分立威脅到滿足其債權的基礎的話。 現行規定僅規定公眾公司、有限合夥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時,對改制公司未到期債權的債權人是在改制決定首次公佈之前產生的。 改造的,在其主張的範圍內,可以在決定第二次公佈後30天內要求改造公司提供擔保。 未能遵守該期限將導致擔保索賠相關權利的喪失。 根據現行法律,該法律草案與公司章程有一個顯著差異,即它要求聘請獨立審計師為所有類型的商業公司編制轉型資產負債表草案,儘管事實並非如此。